|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来泰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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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9 15:47 文章来源:泰州新闻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6月13日至14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杨益局长一行4人,在省经贸委纪检组组长朱波、王正处长陪同下来泰,对我市梅兰集团二氯甲烷反倾销期终复审进行实地核查。市政府张奎杰副市长,市经贸委高天蔚主任、蔡解民副主任,经贸委对外经济协调处以及梅兰集团领导参加。
2002年4月11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认为中国国内二氯甲烷产业所受损害是由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低价出口造成的,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裁定: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向中国大量低价出口的二氯甲烷,对中国二氯甲烷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并继续存在实质损害的威胁,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据《条例》的规定,有必要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2006年8月15日,应国内二氯甲烷产业的申请,商务部发布该年度第56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终止原反倾销措施是否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以决定维持或取消原反倾销措施,并于2007年8月15日之前最终裁定,梅兰集团作为二氯甲烷反倾销支持企业接受调查。
梅兰集团2000年自主开发建设,投产年3万吨甲烷氯化物,由于国家的反倾销裁定,企业的产业得到了保护,企业快速发展,现已达27万吨甲烷氯化物装置能力,处于世界前三位,生产工艺处于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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